2011年9月16日,电动所接受并通过了上海市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项目验收。 2008年6月,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电动所成为上海市第一批4家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单位之一。经过全所员工3年来的共同努力,圆满完成了项目任务书中的各项要求和工作指标。验收会上,由市质监局组织的专家对本所3年来的标准化工作予以验收,给出了94.4分(另有特色加分7.8分)的高分,市区质监局领导也高度评价了本所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。所长刘世昌强调,要坚定移不地做好标准化工作,不断改进工作中的不足,继续发挥标准化工作的模范带头作用。
|